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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11-26 17:19

摘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快推进“文化嘉兴”建设,日前,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内容包括明确文物工作目标、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快推进“文化嘉兴”建设,日前,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内容包括明确文物工作目标、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强化文物工作机制、完善文物保障措施等五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市文物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全面推进,开放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经费稳步增长;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理事会制度更加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可消费文化内容更加全面,受众群体逐年增加;文物事业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有新拓展,文创产业持续发展,文物的社会价值进一步发挥;文物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备,文物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文博人才队伍不断优化,文物事业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嘉兴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马家浜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海派文化等文化闪耀其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先辈们充分展示了文化创造的聪明才智,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物资源,全市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56处,博物馆37家。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必将促进嘉兴文博事业的更大发展。(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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