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地理1月18日我大体上是喜欢蔡东藩的。
蔡东藩,清山阴县临浦人。著名演义小说作家、历史学家。14岁中秀才,后又进京朝考,名列优贡,分发福建候补知县,因不满官场恶习,数月即称病回乡,辛亥革命之后,曾先后在杭州及绍兴等地教书。1916年开始蔡东藩用十年时间完成了《中国历代通俗演义》,时间跨度自秦始皇到民国九年,凡二千一百六十六年。其内容跨越时间之长、人物之众、篇制之巨,堪称历史演义之最。被人誉为“一代史家,千秋神笔”。
这套书我看了,觉得还是可以的,还是一巨大贡献。有着重要的科普意义。且评事论人,观点很独到,其中不乏新思想。
然而,我独对《明史演义》的第100回中的乞儿殉国细节,不大感冒。我甚至怀疑是蔡老先生愚忠的旧思想在作怪,故意编出来的细节。
乞儿作为京城里的儿童,居然都能成了乞儿,这样的国,乞儿有什么心理依据去为他殉?根本不爱儿童的国家,儿童凭什么为它去死,且是殉的方法?你吃不饱肚子,可那个被李自成当肥猪活煮了的明福王朱常洵却是个吃成了三百多斤的大肚子呀。一个肮兮兮的要饭的,讲体面讲卫生的大明朝的阴魂会收留你的忠魂吗?
蔡在书中说——
“有一乞儿,自缢城楼,无姓氏可考,只衣带中有绝命书,是:“身为丐儿,也是明民,明朝既亡,我生何为”十余字,乞儿这十句明诗,距元张养浩的元曲中句“兴百姓苦亡百苦”已有300多年,中国人的智商竟一点也没发展?
这个看上去迷人的细节,是那么地做作,是自做多情的做作。是做稳了奴隶的做作。如果史上真此事,那我为乞儿悲哀。傻小子,明朝是你的吗?明朝好着的时候,你好过吗?小小年纪,流落都中街头,朝不保夕地吃“下眼食”。明亡了,你却要跟他一起亡?就冲明朝让你沿街乞讨,他不亡他就天理不容。明朝一丁点也不姓“国”,一丁点也不姓“民”,姓“家”倒是不错的,但这个家仅仅是老朱家一家。明朝不是人民的,明朝只是朱家的一间大房子及其里面的家私。
我说这一细节系伪造,除了认为他与中国人智商发展不对称外,还有蔡先生手法上的失真。乞儿殉国的故事,在南宋亡的时候,就有腐儒写出来以羞投降了的士大夫。我疑心蔡先生是借用宋末的老法子。另外,李自成进京的沿途疯狂屠杀,杀官,也杀民,剖人腹为马槽,连与他发生一点口角的亲哥哥都杀了。这样一个疯子,来到了京城,手无寸铁的百姓会有心思诗意般地上吊殉国,还写绝命诗?乞儿会写字吗?会写诗吗?如会写,他哪里乞来笔墨?他腹中无食,如何挥得动笔如何上得动吊?上吊的那条三尺白练又是何人所赠?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那可悲的就不是蔡老先生了。
《茶馆》虽为戏剧,但老舍先生从大历史的角度虚拟出的台词“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却是那么真实。表现了中国智商的前进。我想,1900年八国联军进京,常四爷是不会自缢殉国的。果然,我们在民国里看到了他卖菜的身影。
爱国与爱民不是两个概念,更不是对立的两个概念,而是一个概念的两个缺一不可的方面。有民才有国,国不是一个孤家皇帝,国是众民之集合。“民贵之,社稷次之,君轻之……”通今博古的蔡先生,怎么就无视了孟子的这句话?思想的愚忠,很可能让他视而不见了。
符合历史符合人性的《明史演义》结尾应是,那个乞儿好好活着,哪怕是继续以要饭那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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