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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布《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

2019-09-13 07:13

摘要:近日,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就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推进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十个一批”工程任务的具体部署。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

  近日,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就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推进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十个一批”工程任务的具体部署。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项目化分工四方面内容,核心是实施“十个一批”工程,即挖掘一批好故事、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开展一批演艺活动、策划建设一批展馆展览、打造一批旅游景区、设计一批旅游精品路线、培训一批讲解员、规划打造一批红色乡村、规划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命名一批主题教育基地,旨在立足“闽浙赣边区”全国革命文物重点片区和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红军挺进师旧址两大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突出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主题,努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去年,中央两办和省两办先后下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要求各地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让革命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发挥。丽水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全市域“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系列活动,由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在充分征求党史、宣传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出300余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800余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形成我市革命文物清单,主动谋划丽水浙西南革命文物九大重点特色集中片区项目,组织起草《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

  与《行动计划》同时出台的还有《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关于支持“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的二十条意见》等相关文件,为丽水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与氛围。(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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